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卫职办〔2020〕21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二、办理对象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三、提交资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表(附件2)。
四、资格证书领取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考生关注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具体领取时间以公众号上公布为准。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901(永安街道少陵路328号),联系人:姜玲,联系电话:56569612。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 填表说明
1.报考专业与填报专业一致。
2.级别分中级、初级。
3.类别为卫生。
4.取得资格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5.取得时间填写:护考 2020年9月15日;卫考 2020年9月27日。
6.个人档案存放:如是事业人员请填写奉节县人社局,如是社会人员,可填自行保管和所在单位。
7.具备什么资格(按要求填写(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护士、护师、主管护师、放射(检验)技士、放射(检验)技师、放射(检验)主管技师、主治医师)。
8.资料不齐的恕不受理。
3. 护考考生档案号
4. 卫考考生档案号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cq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