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报送材料清单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1.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2.《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术委员会审核表》(附件10)并加盖公章。
3.《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信息单位审核表》并加盖公章。此表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打印。
4.《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9)并加盖公章,1份。
5.按区人力社保局要求,个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仅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
6.担任所申报职务下一级职务的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仅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
7.无考核表提供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仅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
8.提交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加盖公章(仅卫健委直属单位提供,附件11、附件12)。
9.提交2019年度已批复聘任备案附件5《聘任结果备案汇总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仅卫健委直属单位提供)。
10.高评申报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仅卫健委直属单位提供,附件13)。
11.超过国家法定退休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并加盖公章。
12.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高评申报系统上传)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并加盖公章,1份。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19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报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副主任护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7)并加盖公章。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8,须填报2007至2020年度)并加盖公章。
7.答辩评审代表作并加盖公章。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并加盖公章。
9.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并加盖公章。
14.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16.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