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市2017年护士资格证书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定于2018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发放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资格证书。各县市区的考生由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发放,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到市卫计委科教人事科领取后负责发放。其余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卫计科教人事科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咨询电话:
宣城市卫计委科教人事科:2718380
宣州区卫计委:3014432
郎溪县卫计委:7012763
广德县卫计委:6028644
宁国市卫计委:4037127
泾县卫计委:2383025
绩溪县卫计委:8162402、8152440
旌德县卫计委:8603952
宣城市卫计委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