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022年新增考试专业:卫生管理(专业编码:062)。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考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中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
2.报考专业:医学门类专业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
3.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任职时间可按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可申报高一级的卫生管理专业职称。
4.考虑卫生管理专业职称在我省系首次开展评审,根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从卫生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科学规范的原则,同时为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机制,对于从卫生健康行政机关调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按照相应专业、级别职称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超过合格标准线者成绩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其余降分通过者成绩和免试人员免试结果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