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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买了以后卖方有权收公共物品吗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8-10 01:08:43

在购买商品房时,很多人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比如卖方是否有权收回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房屋所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停车位等,这些物品的归属权是非常重要的。

在中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公共物品的归属问题。一些卖方可能会在合同中规定,在房屋转让后可以收回公共物品的所有权。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因为公共物品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卖方没有单独的所有权。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公共物品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不能被单独出售或转让。因此,卖方在合同中规定可以收回公共物品的所有权是违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拒绝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要求修改合同条款。

同时,如果卖方在合同中规定可以收回公共物品的所有权,并在房屋转让后实施收回行为,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收回公共物品而造成的损失。

总之,买卖商品房时,买方一定要注意合同中公共物品的归属条款,确保卖方不会侵犯业主的权益。对于卖方违法收回公共物品的行为,买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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