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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大陆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7-29 07:32:46

公摊面积是指建筑物中除单独使用的房间面积以外,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的面积。在中国大陆,公摊面积的实行始于1997年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这一法规规定了商品房销售时必须公示公摊面积,并且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30%。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公摊面积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公摊面积可以提供给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垃圾处理区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消耗一定的资金。另一方面,房屋购买者通常只能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房价,而公摊面积的存在导致房价虚高,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为了解决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国家在2019年出台了《关于规范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规定,房屋销售时必须公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并且公摊面积不得作为售房面积计算。这一规定有效地降低了公摊面积对房价的影响,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购房信息。

总的来说,公摊面积的实行对于保障业主共同利益、提升住宅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公摊面积过大或者计算不清晰,就会对购房者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因此,需要国家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公摊面积标准,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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