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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中药师《中医基础》辅导讲义(10)

来源:考试网    2017-09-15   【

第十单元 发 病

一、发病的基本原理

发病,是指疾病的发生过程。这是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和正气的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和变化,虽然错综复杂,但总其大要,不外乎关系到人体本身的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

(一)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依据

中医发病学很重视人体的正气,认为内脏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卫外固密,病邪难于侵入,疾病无从发生,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而入,导致疾病的发生。所以,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根据,在发病中占主导作用。

(二)邪气是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

邪气与发病的关系非常密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邪气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与特点

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邪气作用于人体,可以发生不同的疾病,表现出不同的发病特点、病证性质或证候类型。

2.邪气影响病情与病位

病情的轻重,除机体的正气外,常与感邪的轻重以及邪气的种类、性质有关。疾病的病位,亦与邪气种类、性质及其致病作用相关。

3.某些情况下邪气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高温烧烫、高压电流、毒蛇咬伤等),即使正气很盛,也难免被伤害。

(三)正邪斗争的胜负,决定发病与否

正邪相搏的胜负,决定着发病或不发病。若正气旺盛,抗邪力强,则病邪难以侵入;即使侵入,正气亦能驱邪外出,及时消除其不利影响,因而不致产生病理反映,即正胜邪负则不发病。反之,若正气虚弱,卫外不固,则邪气乘虚侵袭,使人体气血阴阳失调,脏腑功能紊乱而发病,即邪胜正负则发病。

二、影响发病的因素

(一)气候变化

四时气候的异常变化,是孳生和传播邪气的条件,从而导致季节性的多发病。如春日多风,故多风病,易发风温;夏令炎热,湿热蕴蒸,易致伤暑、中暑及湿热病证;秋令易生燥邪,致发温燥或凉燥;冬令严寒,易发寒病。当气候发生急骤变化时,既易戕伐人体正气,又是某些疫疠病邪孳生和传播的条件,从而成为某些温病、瘟疫的促发因素和流行的条件。

(二)地域特点

不同的地域,地势高低、气候特点、物产各有不同,且由于地壳元素分布的不均衡性,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特点。这些因素可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理特点,并导致地域性的多发病与常见病。如北方气候寒冷,易生寒邪而致寒病;某些远离海洋的山区,人群中易患地方性甲状腺肿等。此外,有些人易地而居或旅行异地,初期常会发生“水土不服”。

(三)生活、工作条件

不良的生活、工作环境会成为致病因素或诱发因素,从而影响人的健康,引起疾病的发生。

(四)体质特点

1.体质因素决定对某些病邪的易感受性

不同的体质类型,对某些致病因素具有不同的易感性,因而易发的疾病亦不相同。如小儿脏腑娇嫩,气血未充,常易感受外邪或因饮食所伤而发病。

2.体质因素决定某些疾病的证候类型

体质与证候类型的关系,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

(1)感受相同的病因,因个体体质的差异,而表现为不同的证候类型。

(2)感受不同的病因,由于体质相同,可表现为相同或相似的证候类型。

(五)精神状态

1.情志过激日久,可以成为致病因素。

2.疾病过程中亦可出现异常的情志变化。

3.导致情志变异有多种因素,如社会、自然环境、个体的气质以及疾病本身等。

三、发病形式

由于个体的体质状态不同,在发病形式上则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类型。概括起来,发病类型主要有感而即发、伏而后发、徐发、继发、复发等几种。

(一)感而即发

感而即发,又称为卒发、顿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感邪而发多见于新感外邪、疫疠邪气、情志骤变、中毒、急性外伤等情况。

(二)伏而后发

伏而后发是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其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多见于外感疾病和某些外伤。

(三)徐发

徐发是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又称缓发。徐发与致病因素的种类、性质,以及体质因素等密切相关。

(四)继发

继发,是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原发病与新产生的疾病在病理上密切相关。

(五)复发

复发是指原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

复发的基本特点为:其一,是原有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和主要病理特征的重现;其二,原病加重,复发次数越多,病情越复杂;其三,与一定的诱因有关。

复发的诱因主要有重感致复、食复、劳复、药复、情志致复以及自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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