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函〔2018〕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
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8〕1号)和《关于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8〕3号)转发给你们,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14日,请各地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报名资格问题。符合《关于印发金华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44号)文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请各单位结合评聘结合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理使用空缺岗位,引导卫技人员有计划的报名。
2、关于上报材料问题。考生应严格按浙医管中心〔2018〕3号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历材料还需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报名截止后,各地各单位请上报《2018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原件一份,其他报名材料由各报名点审核确认,不再提交考点。
3、关于现场确认问题。本次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金华设考点,各县(市、区)卫计部门、人数较多的市直医疗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医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第五医院、金华广福医院、金华文荣医院)设报名点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地各单位公布时间为准;市直其他企事业单位在金华市卫计委现场确认(2月9日截止)。各地、各单位应明确具体现场确认点及确认时间,确保不漏人,并提醒考生及时完成网上缴费(截止2月2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联系人:石云华 联系电话:82469202
邮 箱:shiyh0630@163.com
附件:2018年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汇总表
金华市卫计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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